天 津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津教基建后勤函〔2019〕58号 市教委转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市公共机构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妥善安排,按照制度要求,对本单位职工、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展示,进一步明确常见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做好垃圾分类硬件设施的配备,熟悉分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流程,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时创建了天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公众号,请各单位扫描二维码后添加关注,通过此公众号,可了解本市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工作动态,获悉最新政策法规。 附件:1.天津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doc 2.天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公众号二维码.docx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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