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经学院研究,现将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一)学生2024年1月8日-10日考试,1月11日学生离校;3月2日、3日返校,3月4日上课。 (二)各单位在2024年1月15日-2月29日期间,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安排教职工轮休20天,3月1日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责任值班,2024年1月10日前将值班安排报学院办公室和安全保卫处各一份。 (二)各单位2024年3月1日上午10:00前将本单位职工返校情况上报人事部(党委组织部)。 (三)教务处和各教学院(系)、部要做好学生期末考试工作,认真组织教师阅卷,及时登记考试成绩;安排落实好下学期教学任务,对教师提出备课要求,备课不少于2周。教务处要专门组织各教学院(系)、部对教师备课情况进行检查。 (四)学生处(团委)、各教学院(系)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的组织协调工作及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五)安全保卫处要对寒假期间各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落实假期护校人员,组织好护校工作,保证学院安全度假。学院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 (六)后勤服务处(矿区服务管理中心)要做好物资采购和服务工作,保证寒假期间的各种物资供应和水、暖、电、气的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责任值班,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二)有校外实习的班级,相关教学院(系)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和检查,要经常性的与实习学生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三)各单位假期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保证完成学院总值班交办的临时任务,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四)全院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天津市、油田公司及学院的有关规定,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五)假日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不得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六)假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要按国家及地区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寒假期间安全稳定。
附件:值班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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