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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单位: 经学院研究,现将暑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一)2023级学生6月30日至7月1日考试,7月2日离校;2024级学生7月7日至7月8日考试,7月9日离校;9月7日返校,9月8日上课。 (二)各单位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安排教职工7月14日至9月4日期间轮休20天,9月5日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6月30日前将暑假值班表加盖公章报学院办公室和安全保卫处。各单位9月5日上午10:00前将职工返校情况上报人事部。 (二)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期末考试工作,认真组织教师阅卷,及时登记考试成绩;安排落实好下学期教学任务,对教师提出备课要求,备课不少于2周。教务处要专门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教师备课情况进行检查。 (三)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的组织协调和安全教育工作,并安排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 (四)招生就业处要做好2025年招生宣传、新生录取工作;并会同各教学院(系)做好2026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五)安全保卫处要对暑假期间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治安防范、防洪防汛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保证学院安全度假。学院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 (六)后勤服务处(矿区服务管理中心)要做好物资采购工作,保证暑假期间的各种物资供应。做好工程管理,确保暑假期间各项工程安全有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守,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二)校外实习的班级,相关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和检查,要按相关要求与实习学生保持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三)暑期正值汛期,各单位领导和相关教职工要高度重视防洪防汛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工作。 (四)各单位假期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保证完成各项值班任务,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学院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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