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1.学院党政领导基本行为规范:政治坚定、忠于国家;以人为本,依法治校;廉洁奉公,勤政务实;团结协作,科学决策;作风扎实,敏行善断;开拓创新,统揽全局。
2.学院中层干部基本行为规范: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执行有力、落实到位;以身作则,恪尽职守;团结同志、带好队伍;务实创新,追求高效。
3.基层管理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政治坚定,忠于国家;爱岗敬业、精通业务;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坚持原则,率先示范;办事公道,服务热情;雷厉风行、快捷高效。
4.机关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政治坚定,忠于国家;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不断学习,与时俱进;品行端正,文明守信;服从大局,做好本职;团结务实,有所作为。
5.社区服务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努力学习,政治坚定;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尊老敬老,服务热情;办事公道,作风优良;语言文明,行为礼貌;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二)教师行为规范
1. 教师基本行为规范: 遵纪守法,廉洁从教;敬业爱生,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与时俱进;团结协作,热爱劳动。
2. 教师“八不准”
(1)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准旷教、随意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
(3)不准擅改教学计划或不完成教学任务;
(4)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不准自行向学生推销教学资料或其他商品;
(6)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收受财物与“回扣”;
(7)不准以不文明语言、行为对待学生家长;
(8)不准在教学场所抽烟和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三)后勤(三产)服务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服务教学,保障有力;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致力进取;提高技能,精益求精;不推不拖,热心服务;勤俭节约,创收节支;举止文明,诚实守信;积极向上,奋发有为。
(四)学生基本行为规范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勤奋学习,自强不息;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强健体魄,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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