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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新媒体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7-01-12   字体:  

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新媒体建设和运行,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根据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及《关于集中开展新媒体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学院将集中开展新媒体专项检查,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以学院及各单位、部门名义,或以纪委、工会、共青团、协会、社团等机构组织名义开设的微博、微信、微视、APP客户端等新媒体。

2.学院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员工以职务身份开通的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

二、检查内容

1.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能否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2.有无转发或评论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有无涉及政治、军事、宗教信仰等敏感话题。

3.有无传播违法违规和影响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内容,有无传播涉密信息,有无出现误报、错报、泄密等现象。

4.转载或引用内容是否注明出处来源,是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5.评论是否客观严谨,回复是否真诚友好,有无参与涉及人身攻击、侵犯人格尊严的网络争议。

6.有无使用淫秽低俗、引发争议的影像信息,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和版权。

7.学院范围内以单位名义、组织名义、职务身份开通的新媒体,新开设、已开设、已开设拟变更、注销等,有无报学院党群工作部备案,有无按学院新闻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进行审批。

8.有无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和运维人员,有无建立规范的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信息审核校对制度、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有无制定信息安全评估、发布失误纠错预案。

9.学院各单位、部门属地内非实名认证的个人新媒体公众账号有无发布与职务身份相关的工作信息。

10.学院各单位、部门,特别是学生处(团委)、各教学系,是否长期缺乏维护的新媒体公众账号。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171月中旬—2月底。

检查方式:单位自查(115日—212);学院抽查(213日—216)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相关流程、制度、机制,明确人员和职责,统一做好备案工作。学院范围内以单位名义、组织名义、职务身份开通的新媒体,新开设、已开通、已开通拟变更、注销等,均要报学院党群工作部进行备案(《公司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审批备案表》见附件1),提交新媒体建设运行方案、安全保障方案等审批备案材料。

2.严格对照通知“十条要求”,开展全面、集中专项检查,对发布的全部信息进行检查,集中清理违法违规内容,集中整改违法违规管理行为。对于内容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连续1个月没有更新内容的新媒体账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主管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关闭。

3.请各单位于201721317:00前,将《油田公司新媒体调查登记表》(见附件2),及相关备案材料以纸质及电子邮件形式报学院党群工作部。联系人:袁峰联系电话:29000266电子邮件:bh_yfeng@petrochina.com.cn

附件:1.油田公司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审批备案表.doc

      2.油田公司新媒体自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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