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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08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年10月07
河北省华北油田社会保险管理局
关于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缴纳2008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的公告
 
根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现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缴纳2008年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1、基本养老保险
    (1)月缴费基数:2007年河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911元。
    (2)缴费比例:20%。
    (3)年缴费金额:3982.2元。
    2、医疗保险
    年缴纳金额943.9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919.9元,补充医疗保险24元。
    二、缴费时间
    养老保险:2008年10月7日至11月6日。在河北省任丘工商银行缴纳
医疗保险:2008年10月15、16日。在学院财务处缴纳
    三、注意事项
    1、为防止缴费额不足导致漏缴费的问题,存入折(卡)中的金额要大于缴费额。
    2、缴费一定要存入指定的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卡(折),不要存入其它与缴费无关的卡(折)。
    3、丢失缴费卡要及时到原开户银行办理新卡(折),同时将户名、账号告知所在社会保险管理所。
    4、要求接续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到辖区社保所办理相关手续。
    5、已通过退休审批,但没有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继续按照全年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待养老金计发后再进行结算,将多交的费用退还个人。
    6、缴费结束后,请及时核查银行划转缴费情况,对未划转的请与社保所联系。
    7、从2008年起,养老保险新办缴费存折、挂失存折业务由各社保所办理。二连、呼炼社保所管辖的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新办开户或缴费卡(折)挂失业务,由华美社保所负责。
    四、缴费标准的说明
    从2008年6月1日开始,华北油田调整了再就业工资及生活补助金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新办法再就业工资及生活补助金中包含了养老及医疗保险的全部缴费额。
                                  二○○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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