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12-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天津市教委相关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洼,邮编:301607,联系电话:022-29000406)。

一、概述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非常重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组织保障
    成立了以主要院领导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高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学院办公室。
        领导小组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制度建设
    为形成信息公开管理的长效机制,学院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三)高效执行
    学院根据《办法》和市教委的相关要求,坚持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地对广大师生和社会关注的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根据《办法》要求,学院对以下相关信息通过学院网站、宣传栏、文件或公示栏等形式进行了公开:
    1.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院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4.学院招生、考试与录取,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5.学院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6.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7.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
    8.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9.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10.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1.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以上信息在各部门网页及时发布,针对全院师生关心的人事、评优、职称评聘、招生、采购、基建等事项,及时进行公布,取得了教职员工和社会的良好评价。

三、学校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和不予公开学校信息的情况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学院未收到相关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在此期间,依申请公开无收费情况。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在此期间,未发生遭到举报的情况,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继续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工作。各部门对于应该公开的信息通过校园网页、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对于师生关心的问题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做到主动、及时、准确。
    (二)加大院务公开工作宣传。各部门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做到本部门相关工作的及时公开,尤其在校园网的栏目进行信息公开。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化,使信息公开工作与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相结合,促进学院的育人工作。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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