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油院字[2008]34号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课程成绩考核评价管理制度》的
通 知
院属各单位: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成绩考核评价管理制度》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管理 制度 通知
抄 送:学院党政领导 院长助理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8年6月10日印
打字:刘立超 校对:丁彦波
(共印45份)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课程成绩考核评价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凸显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以就业为导向,走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工学交替的发展之路,结合我院实际,深化成绩考核评价改革,架构以学生为主体、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课程成绩考核评价体系。
一、 课程成绩考核评价体系改革的必要性
目前,我院课程成绩考核评价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⒈ 考核方式、方法单一。成绩考核评价基本上是期末终结性考试,考试方式基本上是闭卷,主要考察对知识性、理论性内容的记忆和理解,缺乏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综合考察,难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⒉ 考核内容有局限性。考核内容局限于教材、笔记或作业,没有突出对学生能力的考核,对技能训练重视不够,未能充分考虑到职业需求、专业目标定位、课程类型以及职业技能要求等因素,不利于实现“教、学、做”一体化。
二、成绩考核评价方式、方法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校内考核与校外考核相结合
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件指出: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因此,应重视考核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学生实践技能的考核,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和导向功能。
一体化课程的考核评价:对于教、学、做一体化,实践、知识、理论一体化的课程,采取学习考核与工作考评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法。平时考核占考核评价成绩的30%,校内期末考试占考核评价成绩的40%,校内外实践考核占考核评价成绩的30%。其中,平时考核成绩由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学习表现构成。
(二)课程类型不同,考核方式、方法应有所不同
职业基础课程:可增加开卷考核内容;可采用专题研讨、答辩、情景模拟、社会调查、撰写论文等考核方式。
职业技术课程:重点考核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含课内实验课程:平时考核占考核评价成绩的30%,校内期末考试占考核评价成绩的40%,课内实验考核占考核评价成绩的30%。(教师根据学生在实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学习表现对学生进行评价,占课内实验考核评价总成绩的70%;实验报告占课内实验考核评价总成绩的30%)。
职业技能课程:重点考核学生对职业岗位群所需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掌握情况,应根据相关的职业资格的内容要求组织考核。
实习、实训课程:其中,校内实训课程:教师根据学生在实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学习表现对学生进行评价,占考核评价总成绩的70%;实训报告占考核评价总成绩的30%。实训报告成绩也可由实际操作考试成绩替换。校外顶岗实习课程: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企业)的实习情况的综合评价和实习单位(企业)成绩认定由企业完成。学院指导教师负责根据学生的实习报告、实习手册、个人鉴定表、实习单位考核认定表进行评价。实习单位(企业)评价成绩占课程成绩的70%,学院指导教师评价成绩占课程成绩的30%。认识实习课程:教师根据学生实习后提交的实习报告和其他学习资料进行评价。校外非顶岗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和实习报告进行评价,其中实习表现评价占课程成绩的70%,实习报告占课程成绩的30%。
职业素质拓展课程:根据课程特点,改革考试方式。
(三)成绩考核评价内容的改革
成绩考核评价内容应从考核理论知识为主转变到考核职业素质能力、职业技能为主;应重视学生作品、产品、策划和工艺编制成果等的考核。
(四)考核形式多样化
成绩考核评价以多元化考核评价方式开展,注重实践考核。成绩考核评价包括现场实际操作考核、课业或作品评价、闭卷笔试评价、开卷笔试评价、情景测验、论文报告评阅、口试、学习过程资料评阅等多种考核方法。
1.不同课程类型应采取不同的过程性考核形式。
平时作业考核是根据学生完成重要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评定成绩。
平时学习表现考核是根据学生的出勤、学习态度、课堂表现评定成绩。
阶段性考核是在单元教学结束后测试学生,测试方法有笔试、口试、答辩、实际操作、项目制作等。
大型作业考核是通过完成一个较大型的综合性作业来考查学生应用、分析、综合的实践能力或技能。
实践性项目考核主要是对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进行的,学生应提交实训报告、实习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等,但应重点考核基本技能、专项技能、综合技能、技术应用能力等。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结果性考核应增加口试、答辩、实际操作的内容;应增加对协作组、团队小组等的整体考核;应吸收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单位的考核意见。
三、 成绩考核评价的组织
教务处负责学院各专业全部各类课程成绩考核评价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教学系(部)负责本系(部)各教研室所担任课程的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担任课程的考核评价工作的具体落实。成绩考核评价标准是对课程能力目标的分解和量化,每门课程必须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成绩考核评价标准,经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四、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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