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工作创新成果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跟踪考核、验收评审、奖励和油田公司级、省部级、国家级创新成果项目申报的管理。本办法是对油田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的补充和细化。
本程序适用于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2 术语及定义
2.1工作创新成果:必须是结合本单位实际,以本单位主要工作为改革创新主体,找准工作管理中影响工作效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职工积极性的不足、缺陷、弊端,大胆地(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效的创新项目。
2.2 应用周期:工作创新成果项目以一个计划年度为一周期;一次性、工程性的创新成果项目以一项工程的完成为一个周期。
3 职责
3.1学院办公室是工作创新成果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学院考核委员会负责工作创新成果的评审
3.3学院党政领导会负责审议确定奖励等级
4 管理内容
4.1工作创新的申报评审程序
4.1.1申报:按工作创新的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参加人名单、工作创新针对的问题(工作创新的理由)、应用的理论、方法、手段、工作创新的目标、工作创新的实施步骤、技术路线填写申报。
4.1.2立项:工作创新项目申报须提供立项报告一式二份,由院办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经考核委员会审批立项,列入学院工作创新年度计划。
4.1.2.1审核认定内容包括:工作创新的理由是否充分,工作创新的目标是否明确,工作创新的措施是否得力,将来效益如何(职工积极性、工作效率是否会有很大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是否较大);以及是否同意立项,并确定跟踪考核部门。
4.1.2.2工作创新立项每年一次,定于每年12月底前一周内申报;考核委员会于12月底后一周内予以审批。
4.1.3实施:
4.1.3.1 经审批同意立项后,申报单位开始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有总结,重在落实。
4.1.3.2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管理、技术问题不能继续实施,项目负责人应向院办书面说明,可以中止。
4.1.3.3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参加人发生了变化,项目负责人应向院办书面说明、备案;项目负责人由于工作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负责项目实施时,应在工作调整30天内向院办汇报并提出建议人选,经考核委员会同意后可调整项目负责人。
4.1.4跟踪考核:
4.1.4.1确定有关业务部门定期跟踪考核。
4.1.4.2考核其落实情况:责任是否到人,分工是否明确,措施是否落实,创新进展情况,社会与经济效益情况,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存在问题。
4.1.4.3对未按计划实施或实施不认真的项目取消当年该项目评审资格。
4.1.4.4考核部门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4.1.5评价:
4.1.5.1工作创新项目完成后,按项目实施周期进行评价。
4.1.5.2项目完成后10日内,由项目负责人向跟踪考核部门提供项目实施成果报告。
a)实施成果报告由项目负责人撰写。
b)各种资料、图表、数据等如已经过专家或有关部门鉴定的,应附鉴定意见或证明文件。
c)经济效益执行公司相关规定计算。
4.1.5.3跟踪考核的相关业务部门于实施成果报告提供后一周内提出跟踪考核书面评价意见,向学院考核委员会汇报。
4.1.5.4学院考核委员会于实施成果报告、跟踪考核书面评价意见提供后15日内初步评定项目奖励等级并报学院审批。
4.1.5.5学院审批后,院办编发《工作创新项目评选通报》和《工作创新经验介绍》,推广经验,促进工作。
4.1.6项目奖励等级
4.1.6.1鼓励奖: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对该项目实施涉及的工作起到明显促进作用,提升本单位工作水平的;
4.1.6.2三等奖:项目实施效果好,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学院部分单位有推广价值,纳入《工作创新经验介绍》或被学院选定在全院大会上介绍经验的;
4.1.6.3二等奖:项目实施效果好,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社会效益好,在油田公司、市教委及以上级别会议进行典型发言介绍经验的;
4.1.6.4一等奖:项目实施实施效果好,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社会效益好,获得油田公司、市教委及以上上级部门充分肯定,或获得《华北石油报》及社会媒体公开报道;
4.1.7项目奖励等级审批:
4.1.7.1项目奖励等级由学院党政领导会审议批准。
4.1.7.2学院党政领导会根据考核委员会评审结果,研究确定项目奖励等级,并确定向上级推荐表彰推广项目。
4.2奖励:
4.2.1由学院向获奖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贡献者颁发工作创新成果证书。负责人不超过1人,项目参加人最多不超过4人。
4.2.2奖励标准。
4.2.2.1由学院向获奖项目组颁发奖金。
鼓励奖:500元
三等奖:1000元
二等奖:2000元
一等奖:5000元
4.2.2.2创新成果不重复奖励,一项成果符合两项以上奖励成果等级时按奖金额较高的奖励;一项成果经上一级评审提高了奖励等级,再次奖励的学院只奖励差额部分;一项成果上级已出资奖励的学院不再奖励。
4.2.2.3在学会、协会获奖并推广的项目按低一档级别奖励。
4.2.2.4奖金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参加人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分配情况应向项目组公布,与项目无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分配。
4.3向学院上级申报工作创新项目执行油田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
5记录
5.1工作创新立项申报、审批表(学院办公室设置、备案,申报立项单位使用、保管,保存期2年)
5.2工作创新项目跟踪考核、效益评价表(学院办公室设置、备案,跟踪考核部门使用、保管,保存期2年)
5.3工作创新项目实施成果报告书(学院办公室设置、备案、保管,项目实施部门使用,保存期2年)
编写部门:学院办公室
编 写 人:冀有利 王 勇
审 核 人:李书森
审 批 人:李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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