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学院先进典型宣树的办法和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先进典型。
2 职责
2.1各党支部、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系统、本部门先进典型的宣树工作。
2.2 党委工作部负责学院重大先进典型的宣树工作。
3 管理内容
3.1指导思想:大力发掘、表彰、宣传在学院建设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和群体,弘扬与构建和谐学院相适应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富有时代气息的奋进精神,努力激发广大师生员工投身和谐学院建设的热情,在全院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追赶先进的良好风尚,为构建和谐学院、为学院“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3.2建立先进典型档案。建立被选树先进典型的事迹素材库,并定期收集整理(各党支部、基层单位配合),及时发现新成绩总结新经验。
3.3制定宣传规划。对各类先进典型区分不同层次和类别,制定不同的宣传方案。年有规划、季有计划,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形势有不同的宣传重点,形成全年的系统性宣传;基层单位、党支部的宣传学习与全院的表彰、对外的宣传相结合,形成内外结合的“大宣传”。
3.4 创新宣传方式。校内宣传,在学院网站和校园广播中建立“榜样旗帜”典型宣传专栏,在教学区、办公区显著位置设立固定宣传专栏,各基层单位、党支部以板报、墙报等形式开展日常的学习宣传,编印典型事迹汇编,组织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开展“学典型”活动,邀请先进典型为新录用教职工及新生进行入校教育;对外宣传,及时向各类报刊及华北油田有线电视、公司门户网站等宣传媒介报送先进典型事迹材料,以情况反映、工作简报等形势向华北油田公司经理办、党办、企业文化处等上级部门上报先进典型事迹及宣树情况。
4 记录
学院院级及以上各类先进典型统计表
(党委工作部整理、保存,保存期限长期)
编写部门:党委工作部
编 写 人:阎海震 马 军
审 核 人:林长海
审 批 人:李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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