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建设规划与目标、建设组织与评估、建设奖励办法及申报程序等。
本办法适用于各教学系(部)及各教研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文件)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
3 术语及定义
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
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院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和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4 职责
4.1教务处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精品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指导、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申请的评审、报请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组织申报市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等。
4.2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院精品课程的验收、评定。
4.3教学系(部)及教研室负责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5 管理内容
高职院校精品课程建设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方针,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突出工学结合,体现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精神,我院大力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5.1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把精品课程建设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工作,整合各类教学改革成果,加大教学过程中使用信息技术的力度,加强科研和教学的紧密结合,大力提倡和促进学生主动、自主学习,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5.2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5.2.1 课程设置
专业课程体系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本课程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起主要支撑或明显促进作用,且与前、后续课程衔接得当。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
5.2.2教学内容
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选取教学内容,并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教学内容,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教、学、做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设计合理。选用先进、适用教材,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工学结合特色教材,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齐全,符合课程设计要求,满足网络课程教学需要。
5.2.3教学方法与手段
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提高教、学效果。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建立虚拟社会、虚拟企业、虚拟车间、虚拟项目等仿真教学环境,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取得实效。网络教学资源丰富,架构合理,硬件环境能够支撑网络课程的正常运行,并能有效共享。
5.2.4教学队伍
主讲教师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执教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参与和承担教育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成果显著;与企业联系密切,参与校企合作或相关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成效明显,并在行业企业有一定影响。教学团队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和有企业经历的教师比例、专业教师中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比例符合课程性质和教学实施的要求;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承担有适当比例的课程教学任务,特别是主要的实践教学任务。
5.2.5实践条件
校内实训基地由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同参与建设,能够满足课程生产性实训或仿真实训的需要,设备、设施利用率高。校外实习基地与校内实训基地统筹规划,布点合理,功能明确,为课程的实践教学提供真实的工程环境,能够满足学生了解企业实际、体验企业文化的需要。
5.2.6教学效果
校外专家、行业企业专家、校内督导及学生评价结果优良。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强,实训、实习产品能够体现应用价值;课程对应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取率高,相应技能竞赛获奖率高。
5.2.7特色创新
具有特色和创新。
5.3精品课程的申报和评选
5.3.1学院精品课程申报和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学院教务处具体组织。
5.3.2申报课程应是连续开设三年以上,学生受益大或在课程建设上具有突出特色的课程。课程教师队伍具有合理的结构,教师有献身职教事业的精神,坚持教书育人;课程负责人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和专业实践技能水平。课程体系科学、合理,能体现技能应用型职业教育的教学理念;能够结合课程特点,采用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多种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课程教师整体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课程应选用优秀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鼓励自主编写出版高水平教材。
5.3.3精品课程采取申请、审查和批准的程序进行。先由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上报教学团队组成和建设方案;经教务处对课程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建设;精品课程的验收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进行评审。
5.4学院对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支持
5.4.1对获得“院级精品课程”的教学团队给予奖励为10000元,对获得“市级精品课程”的教学团队给予奖励为30000元,对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的教学团队给予奖励为50000元。
5.4.2对院级精品课程建设中涉及的校企合作、外聘企业教师等工作,学校给予优先支持。
5.5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6 记录
精品课程统计表。(教务处设置,教务处使用,教务处保存,长期保存)
编写部门:教务处
编写人: 丁彦波
审核人: 辜忠涛
审批人: 李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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