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HBYT 39-023-2009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多媒体辅助教学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多媒体辅助教学的作用,教学的基本规范,多媒体辅助教学的管理等。

本规范适用于学院各教学系(部)及各教研室。

2       术语及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多媒体辅助教学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授课质量和教学质量。

3       职责

教务处是多媒体教学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多媒体教学和教学设备的管理等。

4       管理内容

多媒体辅助教学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为了更好地发挥多媒体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活动,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授课质量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我院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基本规范。

4.1 总则

4.1.1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多媒体技术只是教学的辅助手段。教学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教师的精力投入、学术造诣、教学经验和教学艺术。教师的课堂讲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环节,它通过语言和非语言(神态、体态等)表达形式,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和创新思维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多媒体屏幕显示只是教师为实现上述目标而采用的辅助手段,代替不了教师的主导作用。

4.1.2 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的制作和使用,要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他们积极思维,培养他们的自主获取、选择学习和使用信息等能力。

4.1.3 教师要以积极的态度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课程、同一课程中的不同内容,以及教师自己的教学经验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制作和使用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对某些课程或课程中某些部分也可以不用多媒体而选用传统挂图、表格、模型等方式进行教学。

4.2 教学基本规范

4.2.1 教师在课前要精心备课,设计好讲授内容和多媒体显示相配合的教案,做到“胸有成竹”;每门课讲授前,要熟悉多媒体教室的设备、所装软件、操作方法;上课时提前进入教室,检查调试设备,保证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正常运行;一旦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不能停课,应坚持用粉笔板书,照常讲课。

4.2.2 教师在讲授过程中,要根据课程内容的逻辑体系和学生的认知规律,同步地逐帧、逐条、逐行、甚至采用打字效果的逐字显示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使学生能实现听、看、想的统一,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让学生有思考和笔记时间。必要时可用板书,如教学推导等内容,教师应将屏幕显示和适当板书结合起来讲授。

4.2.3 教师应站立讲课,最好用教鞭指点屏幕上的内容,引导学生视线,集中注意力,增强教学效果。教师不应坐在操作台前,面对电脑显示器“照屏宣科”。

4.2.4 为了便于学生课后复习和自学,巩固和扩展课堂讲授内容,阅读参考文献和资料,经教师同意后,可以让学生下载、拷贝教师制作的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

4.3 多媒体辅助教学的管理

4.3.1 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可以是教师自主研发,也可以从校外引进。但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的内容要符合所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同时其内容要科学、准确、逻辑严密、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4.3.2 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的课程,需在安排课表前提出申请,并提交自制或引进的多媒体课件,经所在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院多媒体辅助教学情况登记表》,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4.3.3 各系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和有关教学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多媒体辅助教学课堂,关心、了解多媒体辅助教学状况。对学生意见大、效果差的多媒体辅助教学,采取帮助改进措施,必要时可暂停其多媒体辅助教学活动。

4.3.4 各系要积极开展多媒体辅助教学方法研究,发扬团队智慧力量,提高多媒体辅助教学质量。

4.3.5 各系应组织人员对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进行审查,组织观摩教学,推动多媒体辅助教学不断完善。

4.3.6 所有教师都要积极认真学习多媒体技术,尽快熟悉和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操作技能和操作规范,爱护和保护教学设备。

4.3.7 多媒体教学设备的钥匙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教师上课前到指定办公室领取,下课后交回。

4.3.8 本规定从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执行。

5 记录

学院多媒体辅助教学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设置,教务处使用。教务处保存,长期保存。

 

 

 

 

编写部门:教务处

编写人:  丁彦波

审核人:  辜忠涛

审批人:  李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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