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房租减免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租户提交“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申请”。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如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人银行卡(农行)复印件; (4) 租赁合同复印件; (5) 小微企业证明。 5月18日前材料送交到学院矿区服务管理心(Q04室) 联系电话:29000539、29000557 2. 初步审核:学院矿区服务管理中心对租户上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通过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讨论。 3. 学校报批:院长办公会通过后,学院出具正式申请,连同会议纪要和租户申请材料报送天津市教委审核(5月20日前)。 4. 教委审核。 5. 教委审核通过后,学院矿区服务管理中心按学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制作“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明细表”报学院相关领导审批后由财务返还减免的租金给租户。
津财防控【202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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