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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高等学历教育及扩招学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我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学院近期对2019级(扩招)学生的学业情况、缴费情况及学籍状态进行了全面清查。 经核查,刘颜宁等40名同学(名单见附件)在学制年限内(6年),存在学业成绩不合格、未按规定完成学籍信息采集、未按规定缴纳学费等违反学院管理规定的情形,上述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无法达到我院毕业要求,且经学院多次联系督促后仍未有实质性改善。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六款之规定,拟对上述40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现将拟退学结果予以告知,告知期为2026年6月5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告知期结束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处或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反映。 联系人: 刘群英 联系电话: 022-29000459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A137。 特此告知。 学生处(团委) 2026年6月5日 附件: 2019级拟做退学处理学生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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