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材料的要求
1、凡需归档的材料内容必须包括学号、学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级、是否独生子女、在读专业、家庭所在地。。
2、归档时须按学号顺序(以教务处学生花名册为准)排列。
3、归档的材料须是办理完毕的正确材料。
档案的保管
1、学生心理档案由心理咨询室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2、毕业生离校后将其档案免费保管一年。
档案的查、借阅
1、学生心理档案未经其本人同意或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批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查阅、借阅。
2、查阅学生心理档案,必须履行登记和批准手续。
3、学生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确因工作需要,由借阅单位写出书面意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4、查、借档案,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同意,不得摘抄、复制、涂改,并保证档案的完整与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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