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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03 字体:  

各系(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各社团:

    根据中央、教育部和市委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教育两委《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教〔2018〕45号)部署,举办“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和承办

    主办单位:学工部、团委、保卫处

    承办单位:院学生会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定于2018年5月16日14:30。

    比赛地点:学院报告厅

    三、参赛范围及参赛名额

    全体在校生。每系限报2名。

    四、参赛要求与形式

    1.演讲内容:必须围绕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的主题,自主选题,结合实际,突出亮点,主题鲜明。

    2.演讲形式:采取分组现场演讲的比赛形式。高校组、高中(中职)组、初中组、小学组分别进行演讲比赛,上午初赛决出各组16强进入下午决赛。比赛顺序采取抽签决定,参赛选手必须使用普通话,每个参赛选手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

    3.各系、各团总支要认真组织本部门的选拔赛,并将相关情况报送院团委。

    五、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30分):主题鲜明,内容新颖,条理清晰,文笔流畅,事例真实,能结合个人实际切合主题,禁止网上抄袭。

    2.语言表达(30分):吐字清楚,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语言贴切、生动,能流利地进行脱稿演讲。

    3.仪表风范(20分):仪表端庄,表情自然,衣着大方得体。

    4.演讲效果(20分):有较强的现场感染力,能引起观众共鸣,演讲效果好。

    5. 选手按抽签顺序演讲,评委现场打分,取所有分值的平均分为参赛选手最后得分。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证书。冠军代表学校参加市教委组织的“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8年5月13日。

 

 

                                 学工部、团委、保卫处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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