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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服务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11 字体:  

一、服务语言

1、工作时,必须讲普通话。

2、接待师生时,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

3、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我马上给您办理”、“对不起,您还缺少××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规定,您的××不能办理,请原谅”、“我这里办好后,下一个是××部门”、“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您慢走,再见”等文明用语。

4、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二、服务态度

1、接听电话时,要首先讲“您好”;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一视同仁。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师生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3、师生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讲,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师生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争吵,也不要与其争辩,及时向领导汇报,予以解决。

三、服务仪表

1、工作时间必须着装得体。

2、工作时,仪表举止要端庄、大方、文明、自然,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女工作人员可淡妆,不得涂浓指甲油。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不得蓄胡须。

四、服务设施

1、备有与事项有关的法律、规章、政策、文本等,以利做好宣传与解答。

2、办公桌面、地面、电脑等保持清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

五、服务质量

1、应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之师生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部门(房间)办理。

2、主动向师生提供申报资料的范本与样本。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3、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缩短承诺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师生。

4、各类档案归存应完整、有序,方便查询、调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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