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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天津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8 字体:  

2021年天津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各系(部):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关爱、资助育人工程,树立和宣传优秀大学生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1、自觉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为学院认定的贫困生,有较长时间校内或校外勤工助学经历,或在压力、挫折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能展示出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的先进个人。

    3、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努力学习专业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热心帮助他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评选、表彰程序

      评选活动分班级申报、系(部)审核推荐、联评确认、公示、表彰宣传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班级申报(4月30日到5月10日)。

各班级在个人申报、班级联评的基础上向教学系推荐“自强之星”候选人。

    第二阶段:系(部)审核推荐,联评确认(5月11日到5月15日)。

各系资助工作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审查,确定教学系正式候选人。由学管联席会议根据个人事迹材料联评确认。评选出以自己的行动感动班级、集体或者同学的自强之星。候选人准备1000-1500字的事迹材料,并填写“自强之星”推荐表。

    第三阶段:公示(5月16日至5月20日)。

学生资助中心在教学楼A楼1层中厅大屏幕上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对个人优秀事迹进行宣传。

    第四阶段:表彰宣传(5月底)

评选出的“自强之星”候选人于5月21日前将准备好的个人宣讲电子版PPT(限时8分钟)及个人电子照片交学生处,5月26日召开资助工作会举行颁奖仪式及有关活动,对当选的校园大学生 “自强之星”进行表彰。

    三、评选有关要求

    1、各系要本着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格审核,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应优先推荐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与其他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2、校园大学生“自强之星”是学生身边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也是生动、具体的德育资源。各系、各学生班级要围绕推荐、评选、学习和宣传校园大学生“自强之星”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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