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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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休学办理程序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9-02-05 字体:  

                          休 学 办 理 程 序

1.学生本人自愿提出休学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学理由,并应与其家长协商一致;根据学院规定应该休学的,由学院通知学生办理休学手续。
2.休学要办理《休学审批表》,审批表由班主任、学生所在系部、教务处、学生处签署意见后,上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3.休学学生将《休学审批表》及学生证一并交学生处,由学生处下发《休学通知单》(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生所在系部,学生处各一份)。
4. 学生处维护学生学籍库,并下发《学籍异动通知单》。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休学通知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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